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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6-09-22 10:39:00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和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公务员局,厅属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201620号)、《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5号)、《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10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510

 

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和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提升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按照省政府部署,2016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推进年”,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行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的重要方式。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认真执行《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485号)及相关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行政指导规范,在基层行政执法中持续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建立执法岗责体系。各级人社部门要在梳理、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基础上,将本部门的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内设执法机构、二级执法机构及其不同执法岗位,尽快形成有利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科学合理、规范精细、协调配合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要以适当形式,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和执法岗责体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拟于9份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大力推广以案释法、案例指导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执法文书格式,结合执法实际,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格式。

(四)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充分运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系统,全面做好网上备案工作。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督。开展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案卷、及时公布监督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巡查,增强“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的监督效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五)持续完善服务体系。选准突破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基层行政服务体系。探索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等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梳理行政调解依据、明确行政调解职责,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六)组织行政执法培训。注重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切实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对新修订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学习,采取集中授课、案例教学、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职业素养。

(七)抓好典型示范引领。在去年确定的第一批9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基础上,抓好第二批17个示范点的建设,省厅将通过观摩会、经验交流或座谈会等形式,对示范点的培育、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择优推荐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将今年6月份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人社系统依法行政的举措和效果,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提升年”活动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组织协调作用,结合“1211”依法行政推进机制,谋划落实好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积极解决推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新提升。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级人社部门要把握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线,扭住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这两个抓手,通过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规范、完善监督措施,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信息化、执法队伍专业化、示范引领多样化,全力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三)严格落实职责。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能否取得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能否纵深发展,落实责任是关键。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合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四)强化监督指导。省厅适时对各级人社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选,对有创新举措、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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