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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期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4-04-22 11:03:09

局活动办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月21日,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深入部分支部,通过听取汇报、抽查学习笔记、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心得等形式,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支部对此次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十分重视,支部负责人带头参与、亲自宣读、认真记录,学习氛围浓厚、井然有序。其中,开展较好的有市人事考试中心支部、第一支部(办公室、医保科)、第五支部(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办)、第六支部(专技科、军转办)、第八支部(仲裁科)等。人事考试中心支部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制定了学习计划、人员学习记录和活动安排等三本台账,购买了《苦难辉煌》等书籍,在组织好集中学习的同时,借助阅览室引导党员干部加强个人日常学习;第五支部将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如何将“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进行了深入探讨。第六支部在认真学习规定内容的同时,通过剪报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动态,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第八支部较好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并要求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通过传阅、评比,激发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督查也发现一些问题,如:个别支部学习纪律不严,人员不齐,流于形式,没有学习记录;一些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参加学习应付了事,没有学习笔记;个别窗口单位关门集中搞学习,不能很好处理集中学习与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的关系。针对上述问题,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确保学习时间和实效。要围绕《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既要在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上有明确统一要求,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自身特点,体现主动性和灵活性。要严格学习纪律,每次集中学习要有签到、有记录、有个人学习笔记等备查材料。
    二是各窗口单位严禁关门搞学习,要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分期分批、轮流值班或加班加点等方法,既保证学习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又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耽误群众正常办事。
今后,局活动办将继续对各支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报:市委第十一督导组,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市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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