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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问答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7-10-20 09:59:00
一、近年来我市高校毕业生主要通过哪些途径实现就业?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可以简要地概括为“选、考、创”3个字。“选”主要是指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实现就业;“考”主要包括三类岗位:一是参加全省一年一度、省市县乡四级统考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二是参加不定期发布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到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三是参加全省统一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和“政府购岗”计划到基层服务,以及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其他招聘考试到基层服务;“创”主要指通过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广大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二、近三年来各类高校毕业生回宛就业多少人?应树立什么样就业观?
答:近三年来,我市高校毕业生回宛共7万余人,而且呈每年递增趋势,其中2015年20164人,2016年23923人,2017年到目前为止已达到25808人。其中部分毕业生考录当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大部分应聘到各类国企、央企及民营合资企业,其中,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吸纳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还有些学生会选择继续求学深造,另外相当一部分毕业生会选择自主创业。根据近年来用人单位的专业需求及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分析,市场专业需求主要集中市场营销类、财会类、师范类、计算机类、金融类、机械类、农业类等。当然,选择什么的专业还要取决于自己的兴趣特长,因为专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职业取向,如果对本专业不满意或态度模糊,势必会影响自身潜能的开发以及今后的择业。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近年来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因此,要充分认识到我国的高等教育正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各类毕业生必须更新自己的就业观,同时随着人才流动的加剧,人才不可能“从一而终”,就业、择业应该是伴随一生的事情,所以应提倡 “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
三、人社部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提供哪些政策支持?
答:近年来,人社部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其中含金量比较高的政策可以概括为“九补一贷”。“九补”具体指九项补贴:一是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工作旨在帮助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助力他们实现就业。具体指组织有见习需求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而在本地求职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进入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时间为6个月,政府给予见习补贴。二是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对象指全市范围内符合三种条件(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为残疾人;已获得毕业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之一、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只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执行。经高校初审、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每人可获得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三是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按实际培训费用补贴,每人不超过800元。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培训合格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印制。四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五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原则不上超过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六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大学生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七是开业补贴。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初创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八是创业孵化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的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九是项目资助。省人社厅每年从各地市推荐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一贷”指创业担保贷款。
四、近年来,公务员考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我市公务员考录的总体情况是什么?
答:近三年来,我市公务员考录的总体情况,呈现良好稳定发展趋势。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社会对报考公务员的热情不断提高,特别是乡镇机关。前几年有些乡镇机关职位没人报或报考人少,职位不得不核减。近几年乡镇机关职位也基本报满,而且报考比例呈上升趋势。二是从报考的职位看,市县乡的比例基本上是各占三分之一,每年总计职位在400个左右。从性别上看,女性考上公务员的比例比男性大,特别是在市直单位(公安系统除外)。从年龄结构上看大多数是在25-30岁之间。从学历层次上看,研究生的比例在不断增加。从政治面貌上看,党员(含预备党员)考生的人数也在增加。三是我省公务员考录早已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统考,一年一次,一般是8月份发布公告报名、9月份开始笔试、11月份面试。笔试内容一般是两科,一科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另一科是申论。特殊行业的职位,还要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四是从考录的制度建设方面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了公平考录、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坚持了回避制度和监督制度,得到了社会认可和好评。
五、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录需具备哪些条件?公务员考录有哪些程序?
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序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专业类别。
考录程序主要包括:1、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发布招考信息。2、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3、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面试,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还要进行专业考试和体能测试。4、体检。5、考察。6、对考察合格人员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下发文件、办理录用手续。7、有服务年限限制的,还要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要求是什么?
答:2006年,为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人事部发布实施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这是我国首次就事业单位进人问题做出专门规定。《规定》确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规定》强调“三公开”,即进人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强调按照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及要求进行公开招聘;强调按照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明确了进人的权限、程序和具体办法。201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明确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作了规定。《条例》的出台,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部门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有利于这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从而有效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招聘。2015年,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程》对事业单位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纪律监督等方面作了统一规范。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为全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立新规矩,建新机制,在防止和杜绝“萝卜招聘”、“违规进人”等问题上扎起了篱笆,让事业单位招才引人更加透明阳光,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2017年,市人社局会同市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明确了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的流程。
七、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县区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加10分。2016年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16〕41号文。文件针对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范围、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严密组织实施做出明确要求,从而更利于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就业。
八、人社部门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如何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明确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综合管理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含省直管县、市),招聘方案由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辖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要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就要做到:一是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维护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主渠道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做到招聘阳光透明,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三是强调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四是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对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绕道进人”、“萝卜招聘”等问题严肃查处。
九、哪些高校毕业生需要进行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有什么意义?
答:实名登记范围包括本地户籍、外地户籍在宛就业的应届及往届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满一年(毕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往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态和服务需求,为毕业生及时准确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对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大中专毕业生如何报到?联系到就业单位后怎么办理就业手续?
答:报到地为南阳市的大中专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便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205室)报到。联系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就业地及就业单位性质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凭市人社局招录文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就业介绍信;选择南阳地区外就业或国企、央企就业的毕业生携带就业地或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身份证、报到证或毕业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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