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直通车 > 工考工作 > 内容

关于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7-03-07 15:01:47

 
 
宛人社工考〔2017〕1号
 
关于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宛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做好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7〕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考核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2号)规定的289个工种中进行;一级(高级技师)的考核对象范围、申报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评办法等另行通知。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7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者,必须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二)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考核当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4、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转换岗位工种的工勤技能人员,首先应按照本人现岗位等级申报所转换岗位工种的考核,考核合格并累计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从首次取得本等级工勤岗位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可申报转换后岗位工种的升级考核。
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条件直接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的晋级考核。
(三)取得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证书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并有省辖市(厅)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在省辖市(厅)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工勤技能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具体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2003〕92号)、《关于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奖励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豫人工考〔2006〕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晋升工勤技能岗位二级、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考办”)、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审批;晋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五级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审批,并报省工考办、省工考中心备案。
(四)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12月31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
1、各单位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有关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操作说明等。
2、各单位负责工考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管理员)应对照申报资格条件并根据人事档案,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申报工种、申报等级等个人申报信息和上传的申报材料。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工考管理机构反馈的资格审查意见,打印本单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册表、需现场人工审查人员名册表(如没有,可不打印),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连同有关资料到市工考办办理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三个考核科目采取人机对话考核方式,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技术监督和测绘类等专业工种的申报人员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全省具体考核方案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申报人员时间安排
3月13日-3月29日,登陆报名网站(http://bm.hnsgkb.com:8079)进行注册报名,3月29日24:00时后不再接受申报人员注册账号、填报和提交信息。
(二)各单位时间安排
3月9日-3月10日各单位负责工考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管理员)登陆报名网站,修改密码,补充信息,核对单位名称。
3月13日-4月10日,对本单位已注册申报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办理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
(三)各级工考管理机构时间安排
3月12日前务必完成本辖区单位名称检查更新工作,3月13日后只能添加单位名称,不能修改和删除。
3月13日-4月15日,资格审查、汇总报名数据等。
(四)4月-7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培训。
(五)6月-9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公布考试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
(六)9月-11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公示考评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各等级合格人员的证书、归档材料等手续。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政策、原则和程序办事,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2017年3月3日
 

上一篇:关于表彰2016年南阳市第七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能竞赛获奖人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机构概况  |  业务直通车  |  联系电话   |  站内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