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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文件 进一步规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7-11-23 11:12:00
近日,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在新形势新条件下,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出明确规范,提出具体要求。

自主择业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一种方式,从2001年开始实施以来,逐渐得到军转干部的欢迎和认同。去年是深化军队和国防体制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的第一年,中央印发《关于做好深化军队和国防体制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13号文件),放宽了自主择业军龄条件和职级限制,明确提出加强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鼓励更多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去年12月,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部门又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国转联﹝2016﹞6号文件),对自主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具体工作予以明确。这两年,我省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分别为1096人和1316人,均创史上接收人数最多年份。截至目前,我省共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近8000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国家通知要求,省军转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借鉴外省有益做法,并多方征求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意见》稿。《意见》从做好接收安置、加强日常管理、推进创业就业、严格经费管理使用、规范队伍建设、密切协调配合等六个方面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出规范。《意见》提出,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由省军转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的审核,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为原则,采取全省集中审查、各安置地复核查证、省军转部门终审的程序组织。《意见》明确,加强退役金管理,落实年度签到制度,定期进行退役金发放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增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加强档案管理,完善软硬件设施,不断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意见》强调,要积极推进创业就业,加强创业就业培训指导,搭建创业就业平台,完善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享受公共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意见》提出,加强自主择业管理服务经费管理使用,明确了分配办法、经费用途,以及加强监督监管的措施。《意见》还对加强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密切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等内容进行规范,提出行成整体合力,营造浓厚氛围。(豫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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