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直通车 > 专业技术人才 > 内容

关于2015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5-12-03 09:58:27
 
关于2015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5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豫外专〔2015〕3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现将我市2015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年检工作,要以开展年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外国专家管理服务水平。
二、年检内容
(一)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情况;
(二)一年来引进外国专家取得的成效;
(三)引智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四)配套管理服务制度,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风险防范,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五)其他有关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方面好的做法或存在问题。
三、材料报送
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须报送年检工作报告、《河南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报告表》(附件1)、《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数据统计表》(附件2)各2份,以及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资格证书原件(内芯),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南阳市外国专家局邮箱。 
以上材料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南阳市外国专家局。表格可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四、系统数据报送
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须登录“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http://202.96.25.31/login.php),点击“数据处理”——“单位数据上报”,进入数据统计表页面(附件2),填写表1、表2和表3,按“保存”键上传统计数据(该系统允许用户在2015年12月20日前修改已保存的数据)。所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必须在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数据报送,逾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报送数据单位的注册账户。
不参加年检的单位,将按自动放弃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处理。我局将适时对各地开展年检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年检工作开展不力和材料报送不及时的,将视情予以通报。
电话:0377-63169619
邮箱:nyszjk@126.com
地址:南阳市范蠡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405室
 
附件:
1.河南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报告表
2.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数据统计表

 
 
2015年12月1日

上一篇: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评审认定表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机构概况  |  业务直通车  |  联系电话   |  站内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