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直通车 > 专业技术人才 > 内容

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5-08-20 09:55:25

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7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豫职评组〔2015〕1号)精神,现就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申报推荐的范围和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职业教育教学科研单位中长期在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的在岗人员。
    二、申报推荐名额
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申报推荐名额实行总量控制。今年,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给我市8名推荐人选指标,其中中等职业学校7名,高等职业院校1名。经研究决定,各地、各单位中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人选均可申报。
    三、申报推荐条件
    职业教育的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业务条件分别如下:
  (一)教学人员。1.基本条件。(1)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近专业)教学(技能操作)工作15年以上且现仍在教学(技能操作)岗位上工作。(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鲜明的教学风格,熟悉职业教育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与趋势,对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为引领本地的职业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工作业绩。(1)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创造性与创新性,多次被评为省辖市以上组织的职业教育教学示范、观摩教学课,有力地推动本地职业教育的发展;是本学科的教学学术带头人,被省辖市级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的教学骨干;保质保量完成每年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辅导教师荣誉或证书。(3)近五年来,获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或省级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3.学术成果。(1)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或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奖项规定的限额内)。(2)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职业教育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3)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2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二)教学管理人员。1.基本条件。(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0年以上,担任职业教育院、校级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院、校领导管理工作。(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具备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经验与复合管理才能。所在院、校办学特色鲜明,勇于改革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本地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办学水平,在全省职业教育界有较大影响。2.工作业绩。(1)管理业绩突出,使本院、校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模,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地方、行业的职业教育发展,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所在院、校跨入省级以上职业教育重点院校,或本人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协会理事等相关职务。(2)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以上(限奖项规定限额内)。近三年以来本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在同行业领先,高于全省毕业生平均就业率。(3)近五年来,所在单位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团体(个人)一等奖或国家级团体(个人)三等奖以上奖励。3.学术成果。(1)在院、校领导管理岗位上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2)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3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三)教学科研人员。1.基本条件。(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20年以上,且现仍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岗位上。(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指导职业教学改革、创新有重大突破,精通职业教育发展的内涵与外延,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职业教学实践,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2.工作业绩。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研、教学、科研等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奖项规定限额内)。其中职业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取得良好效果。3.学术成果。(1)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2)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4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四、申报推荐程序
    按照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推荐单位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候选人。被推荐的人选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应将主要业绩等情况在本地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报经所在县区、市直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或组织评委会评审,并写出考核报告,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候选人,报市人社局。
    五、申报推荐材料
   (一)书面材料
    1.人选推荐报告2份。
    2.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
    3.推荐人选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技师证)、最高学历证书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份。教学管理人员另需提交任职证明文件。
    4.《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审批表》2份。
    5.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电子数据
    1.《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审批表》电子版。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六、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认真、细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材料,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如有虚假填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同时取消所在地区、部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二)推荐材料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三)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请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ny.l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下载。 
联系人:刘万群  李海根  电  话:0377-63169619
邮  箱:nyszjk@126.com
地  址:南阳市范蠡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405室
 
 
附件:
1、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审批表 
2、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3、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 
4、论文、论著证书复印件清单
5、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
 
 
                             2015年8月10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产业集聚区企业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调研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机构概况  |  业务直通车  |  联系电话   |  站内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