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直通车 > 南阳军转 > 内容

南阳军转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3-04-08 09:14:13
政策法规
(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宛军转[2012]1号)。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配偶档案接转、审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军转[2010]1号)。
(三)留市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条件规定。
1、报名条件
符合留市直安置条件的营职(含营职)以下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转干部均可报名。具体条件是:
(1)原南阳市人武部批准入伍,入伍前有南阳市常住户口的;
(2)配偶或未婚军转干部父母在市直单位工作且有市区常住户口的;
(3)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照顾的人员中要求留市直安置的。
2、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和报名地点以当年度军转办通知为准。
3、报名办法
(1)缴验证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军官证、立功受奖证件、配偶(或父母)户口本及所在单位证明和人事档案(政策规定照顾人员除外),到市军转办进行资格审查。
(2)填报名表。资格认定符合留市直安置的人员,需填写选报单位志愿表,缴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附件:
南阳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流程图(竖排)
南阳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流程图
南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流程图(竖排)

上一篇:2010年南阳市市直军队转业干部成绩公示
下一篇:南阳市2013年度进市直安置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资格审验工作的通知

机构概况  |  业务直通车  |  联系电话   |  站内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