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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5年南阳市部分工种(职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5-11-27 15:43:46

 
宛人社劳资〔2015〕8号
 
关于发布2015年南阳市部分工种(职业)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价格形成机制,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工资分配,现将南阳市2015年度部分工种(职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南阳市2015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和豫劳计薪〔1999〕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劳资〔2015〕4号)要求,在2014年末生产经营正常、工资分配比较规范、有代表性的独立核算企业中,抽取代表性、通用性、可比性较强的工种(职业),得到基础数据后,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了可供参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二、此次我市共发布工种(职业)数106个,调查涉及17个行业、444家企业、58338人,今后随着人力资源市场的整合和发展,将进一步扩大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覆盖面。
三、使用SPSS统计软件,对薪酬调查《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表》和《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表》数据进行总量分布、结构比较等描述统计分析,实现人工成本和劳动者工资报酬的高、中、低价位数分析。高、中、低价位是将各工种中的全部调查职工工资报酬合计进行从低到高排序后,低价位是该数列位于第5%位置的数据;中价位是该数列位于第50%位置的数据;高价位是该数列位于第95%位置的数据。
四、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不是政府规定的硬性标准。为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提供工资分配指导,使企业通过了解不同行业、工种(职业)的工资待遇,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提高劳动者求职的成功率,同时激励劳动者不断学习和钻研业务技术,提高自身素质。

附件:2015年南阳市部分工种(职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2015年11月26日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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