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直通车 > 劳动关系 > 内容

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4-06-12 08:41:02
宛人社劳资〔2014〕5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
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企业联合会/河南省企业家协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30号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劳资〔20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阳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总工会

南阳市企业联合会/南阳市企业家协会  南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阳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践中这项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集体合同基本情况掌握不够详实。统计报表数字反映出来的签订率较高,但与实际了解情况有出入,行业集体合同覆盖非公有制小企业面不够广,实际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的集体合同更少。二是一些集体协商流于形式、集体合同质量不高。部分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协议应付差事,合同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原则性条款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条款少等问题,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人社部发〔2014〕30号和豫人社劳资〔20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攻坚计划的总目标是,从2014年到2016年,在全市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集体合同实效性明显增强,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机制逐步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调整作用更好地发挥。确保2015年底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2016年继续巩固和提高。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以行业集体协商为重点形式,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颁布实施为契机,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扎实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一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的企业数量、职工人数以及已建工会企业和已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情况,建立健全企业集体合同管理台账和行业集体合同管理台账,科学制定攻坚计划,确定哪些企业具备开展协商的条件,哪些需要通过行业协商实现覆盖,分别明确需要续签和新签集体合同的任务,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二是掌握法规。各级三方相关部门要对集体合同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力求熟练掌握,适应工作需要。三是提供指导服务。各级三方要组织力量深入企业、深入基层,主动为集体协商提供从确定协商代表、拟定协商议题到召开协商会议、起草集体合同文本等环节的全程指导。
(二)扩大覆盖面。一是要加大推进行业协商力度。注重发挥行业集体协商层级高、实效强、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协商难问题的优势,把行业集体协商作为扩面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将行业集体协商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拓展。二是要积极开展要约行动。要采取多种形式,每年适时集中部署开展“要约行动”,支持和鼓励工会提出要约,引导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主动提出要约。对一方提出协商要约的,要督促另一方及时回应要约,推动双方依法开展集体协商。
(三)提升质量。一是要加强分类指导。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推动企业因企制宜开展协商,不断增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推动其与职工重点就工资增长幅度、津贴补贴、奖金分配办法、福利和劳动条件等进行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推动其与职工重点围绕工资按时支付和稳岗增效措施等内容进行协商,促进双方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对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国有企业,要推动其重点就内部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分配差距进行协商。同时,要引导女职工较多和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开展专项协商,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或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对开展行业集体协商的,要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工种计件单价、劳动定额等进行协商。二是要规范协商程序。要把严格规范集体协商程序作为增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实效的重要举措,既要把好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关,确保合法、民主、公开、透明推选代表;也要把好协商程序关,确保协商准备充分、征求意见广泛,并召开协商会议进行充分讨论;还要把好审议、备案、公布程序关,确保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及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并向全体职工公布。三是要加强协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加快行业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工会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县级以下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企业方行业集体协商主体。加强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强化协商双方代表的培训,提高协商代表的政策水平和协商能力。
三、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2014年):制定方案,组织攻坚。
主要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制定集体合同规范文本,组织协商培训,开展指导服务;规范协商程序,认真审查备案;建立企业集体合同管理台账。
第二阶段(2015年):扎实推进,完成任务。
主要任务: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确保2015年底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
第三阶段(2016年):总结表彰,巩固完善。
主要任务: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善办法,形成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把实施攻坚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市人社局根据局党组实施 “五大工程”的总体部署,今年要在全市开展实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工程实施意见已印发各县区,实施意见中也提出了今年开展集体合同新三年行动。各县区在开展攻坚计划时,要按照攻坚计划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市局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程的部署,统筹规划本地攻坚计划实施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争取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当地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
(二)宣传推动,强化督查。各县区要以宣传贯彻《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契机,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现场咨询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宣传开展集体协商对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各界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提高对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增强企业参与集体协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而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攻坚计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建立健全工作调度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三)三方联动,形成合力。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涉及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主体,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实施攻坚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制定工作规划并搞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开展要约行动,在开展企业薪酬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发布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等指导信息,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要将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集体合同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及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季报)工作,对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引导双方依法通过协商、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加强对集体协商争议和履行集体合同争议的调处。各级工会组织要重点做好宣传发动职工积极参与攻坚计划,继续开展要约行动活动,指导协商要约,培训职工协商代表,发挥工会劳动保障监督员的作用,监督集体合同履行和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各级企业联合会、工商联要重点做好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协商理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要约和应约、督促履行集体合同和加强县级以下企业组织建设,加大培育企业方行业集体协商主体力度,引导企业经营者牢固树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经营理念,提高集体协商在非公有制企业覆盖面。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组织三方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推广典型经验,共同加强监督检查,共同研究解决攻坚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合力解决攻坚计划顺利实施。
(四)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机制,是这项制度发挥作用的保证,是实施攻坚计划的重要任务。各县区在实施攻坚计划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围绕工作中存在的“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谈不拢”等问题,积极从制度机制上探索解决办法,及时总结解决不诚信协商、加强职工代表保护、完善协商程序和调处集体协商争议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推动修订完善地方法规或规章。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县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完善机构,加强县区推动集体合同攻坚计划的组织领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实现双赢的先进典型,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将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作为评选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和工业园区的重要条件,切实加强对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做好典型推广和信息交流工作。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不定期到各县区进行调研和督查,对于推进攻坚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于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完成目标较好的县区和企业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共同推进攻坚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目标任务。
五、按时上报。
各县区要将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和攻坚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4年6 月2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劳动关系统计报表:劳动用工备案情况、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情况,四张报表要如实填写,按时上报。

联系人:黄宛汝
电话:63897596
邮箱:nyldgx@163.com

上一篇: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发布河南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人社【2014】30号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

机构概况  |  业务直通车  |  联系电话   |  站内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