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清军等五十二名职工认定为工伤(亡)的批复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3-04-10 09:41:10
宛人社工伤〔2012〕2号
关于王清军等五十二名职工认定为工伤(亡)的批复
市直各有关单位、省部属驻宛各有关企业:
你单位报来因工致伤(亡)材料收悉。经审核,王清军等52名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同意认定为工伤(亡)。
一、工伤人员名单(49人)
(本页共8人)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认定 工伤(亡) 批复
关于王清军等五十二名职工认定为工伤(亡)的批复
市直各有关单位、省部属驻宛各有关企业:
你单位报来因工致伤(亡)材料收悉。经审核,王清军等52名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同意认定为工伤(亡)。
一、工伤人员名单(49人)
利达光电股份公司 | 王清军 | 尹永红 | |||
南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王 朋 | 王 奇 | |||
广发物资回收公司 | 吕红纳 | ||||
市公安局 | 毕 玲 | 范武卿 | |||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 刘云斌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 尹增超 | |||||
市二十九中学校 | 张伯林 | |||||
南阳卷烟营销配送中心 | 屈道润 | |||||
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 梁 楠 | 杨 威 | 李 乐 | 郑 晓 | ||
六四五六工厂 | 张兰萍 | |||||
南阳水泥股份公司 | 闫学州 | 袁延保 | 王俊生 | 阎保平 | ||
防爆集团公司 | 郭保恒 | 高 平 | 勇俊献 | 叶友强 | ||
姚忠良 | ||||||
防爆集团微特电机公司 | 陈建生 | |||||
育康实业公司 | 李毅虹 | |||||
天冠燃料乙醇公司 | 路 文 | |||||
天冠企业集团公司 | 刘明华 | |||||
金冠电气公司 | 李化传 | |||||
惠农达农资公司 | 马 林 | |||||
市公交总公司 | 史 娜 | |||||
向东机械配件公司 | 王兴丽 | |||||
东佳机械有限公司 | 胡全安 | |||||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李艳玲 | |||||
万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左迎娇 | |||||
南阳监狱二监区 | 王伟英 | |||||
南纺集团公司 | 朱保云 | |||||
(本页共30人) | ||||||
天泰水泥股份公司 | 贾中京 | 侯小九 | ||||
市第一中学校 | 党广钦 | |||||
木兰花家纺股份公司 | 史荣花 | 刘月梅 | ||||
豫西工业集团公司 | 伍利永 | |||||
南阳幼儿师范学校 | 韩明锋 | |||||
金厦钢结构工程公司 | 胡 哲 | |||||
市工伤保险管理处 | 冯雅琴 | |||||
市政工程总公司 | 张 静 | |||||
中实骏景房地产开发公司 | 王 平 | |||||
二、工亡人员名单(3人) | ||||||
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 李金生 | |||||
市委事管局 | 赵永强 | |||||
市第二中学校 | 滕海霞 | |||||
(本页共14人) | ||||||
(此件主动公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认定 工伤(亡) 批复
抄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伤保险管理处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