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人社失业〔2017〕22号关于张伟山等9名人员符合失业条件的通知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7-12-07 15:40:48
市直有关单位:
你单位报来材料收悉,经审查认定张伟山等9名人员符合失业条件。
2017年12月6日
你单位报来材料收悉,经审查认定张伟山等9名人员符合失业条件。
再就业安置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南阳市财政局 | 张伟山 | 男 | 412901196701101017 |
南阳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公室 | 徐 鸽 | 女 | 412829199006133644 |
南阳知府衙门博物馆 | 韩 丰 | 女 | 412901197906041008 |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 | 王均锐 | 女 | 411303199404070042 |
聂 萌 | 女 | 411303198802105525 | |
南阳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 吴 冰 | 男 | 412901197411120011 |
南阳市人民公园 | 马吉媛 | 女 | 41130319870211052X |
中共南阳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 崔付金 | 男 | 412901196203234511 |
罗海杰 | 男 | 412901195809201517 |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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