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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李学会等7名同志重新确定 参加工作时间的通知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7-08-08 09:44:00
市直有关单位:
你单位报来的重新确定参加工作时间人员名单收悉。经审核,同意李学会等7名同志重新确定参加工作时间。
 
附件:重新确定参加工作时间人员名单
 
 
2017年8月2日

附件
重新确定参加工作时间人员名单
 
序号 单 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原参加
工作时间
重新确定参加工作时  间 扣除工龄情   况
1 市职介中心
(南阳棉纺厂)
李学会 1966.9 1984.08 1981.4  
2 秦秀琴 1968.12 1990.06 1987.12  
3 南阳市欣华商贸有限公司 赵春生 1965.9 1986.10 1985.9  
4 南阳市兴龙汽车销售公司 丁洪凯 1964.8 档案丢失 1983.3  
5 南阳模具厂 马 青 1972.01 档案丢失 1989.9  
6 南阳市肉类联合加工厂 周 弘 1962.01 档案丢失 1979.12  
7 南阳卫生学校
劳动服务公司
冯喜凤 1965.08 1994.1 19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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