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内容

12333电话咨询焦点回顾

浏览:次 / 发布: / 发布日期:2017-04-18 15:45:00


12333电话咨询焦点回顾
 

1、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跨省转移手续?
答:参保人员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由参保人员本人直接向就业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我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保:1、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籍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由其统一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本人也可直接持有关证件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退休的条件有哪些?
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参保单位职工及个人参保人员:1、参保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4、个体工商户如何参加养老保险及缴费标准?
答: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5、如何申请参加工伤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材料需①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文件②组职机构代码 ③参保人员名册纸制电子版各一份(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数额)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伤亡事故属于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工伤认定有哪些规定?
答:参加市直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用人单位应采取电话、电报、传真、书面事故报告等形式在3日内(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节假日顺延),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应在10日内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市工伤保险管理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向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备案,特殊情况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日。职工发生伤后,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8、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答:申请人应填写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①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原始票据。②医疗诊断证明书、门诊处方、住院病历、治疗项目、病程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及收费清单,门诊用药一次不超过三天量,金额不超过200元,工伤职工出院带药不超过7天用量,金额500元以下。③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④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书。⑤享受伤残待遇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⑥外地就医的,需提供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批准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9、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保补贴需要提供什么?
答:针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直“4050”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①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2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申请人在就业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合同复印件1份⑥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自主创业人员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享受遗属补助金的条件及发放标准?
答: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①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②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③遗属生活补助费: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

11、《就业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答:①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批准备成立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它组织)。②《就业登记备案表》和《就业登记花名册》。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的提交常住地的乡镇、街道劳保所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④劳动者身份证件、户口薄、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⑤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2、试用期用人单位是否该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答:劳动关系一旦确立,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殊时期,而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上一篇:新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
下一篇:最后一页

机构概况  |  业务直通车  |  联系电话   |  站内导航